房多多事件频发多地出台新规禁止以人查房  

年前各种类型房多多事件集中爆发,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成为关注焦点。日前,多个地方政府出台查询规范,禁以人查房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对此规定,社会舆论褒贬不一,有声音称此举有因噎废食之嫌,是在保护贪腐。  

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,目前北京并未执行特别的查询政策,而是一直严格执行住建部2008年下发的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》的有关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的规定。  

实际上对于房产信息查询住建部早有明文规定,北京只是执行住建部文件。相关人员告诉记者,早在2008年下发的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》中就明确规定,在对信息进行利用时,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。  

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,6类情况可以以人查房: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,可查询、复制其房地产登记资料;预告登记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、登记证明,可查询、复制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相关的登记资料;抵押权人提供身份证明、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,可查询、复制与该房地产抵押权相关的登记资料;房屋继承人(受遗赠人)提供身份证明、继承(受遗赠)证明,可查询、复制与继承、遗赠相关的登记资料;公证机构、仲裁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、已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,可查询与公证、仲裁事项相关的登记资料;***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、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相关证明材料,可查询、复制相关的登记资料。